为持续推动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总体部署要求,各地已完成对全省2021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6月2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省交通运输厅,请属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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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23日
附件:辽宁省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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