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终止沈阳市金盾等45家典当行典当经营许可,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现予以公告。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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