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及《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经文旅单位自愿申报,属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组于8月10—12日对因受疫情影响延期的申报单位进行复审及现场检查评定后研究,拟确定丹东市天桥沟森林公园景区、鸭绿江断桥景区、大鹿岛景区等3家单位为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等形式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
联系人:王小东,024-24869073,传真:024-24854077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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