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同意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低保科等三个单位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赵俊儒等六名同志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现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如对申报单位或个人有意见,请于2022年9月27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辽宁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邮政编码:110015 联系电话:024-23932909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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