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法治辽宁建设>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辽司通〔2022〕30号)要求,课题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
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上报课题结项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单位
辽宁省司法厅
三、结项有关材料及报送格式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辽宁建设>课题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
2、课题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研究成果篇幅不少于8000字;
3、课题结项其他材料(结项成果出版、发表等)。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课题结项材料按照《结项申请书》、研究成果、结项相关其他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一律使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前2项同时报送实名电子文档。
课题结项所需材料及要求可从辽宁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sft.ln.gov.cn/)下载。
四、工作要求
1、提交课题成果重复率检测结果报告,重复率检测结果不得高于30%,如重复率高于30%,确认为未通过检测,取消该立项课题;
2、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有关材料,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本项课题不予延期结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健
电 话:024-31966213
电子信箱:lnfyzxkt@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1号楼203室
附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辽宁建设》课题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辽宁建设》课题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辽宁省司法厅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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