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00号)要求,我省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推荐情况,我省拟推荐以下4个集体、3名个人作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的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向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或传真应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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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9日
公示名单
一、先进集体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先进工作者
任彦永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
刘艳伟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养老分中心科员
纪 颖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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