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创建单位自愿申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审,经研究,拟确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为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8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等形式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24-24852701 传真:024-24854077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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