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审计厅关于省本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审计报告》(辽审数报〔2022〕58号)反馈,部分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为维护技能人才评价的公平、公正,保障参评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关于转发<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2〕6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提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质量的通知》(辽人社〔2022〕30号)等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决定对违纪违规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予以列入全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诚信不良档案、中止相关职业(工种)评价工作的处理,具体如下:
一、将辽宁省营养学会、辽宁省营养师协会、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全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诚信不良档案,公示期为1年,期满停止公示。
二、中止辽宁省营养学会的健康管理师职业(工种)评价工作。
三、中止辽宁省营养师协会的健康管理师职业(工种)评价工作。
四、中止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育婴员、公共营养师、保育师等5个职业(工种)评价工作。
五、撤销上述3家单位已上传的违规证书数据。
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质量督导,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对用人单位和社评组织及其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警示震慑作用,不断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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