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社保中心审核,确定2021年度第9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11户,返还资金合计497万元,现公示如下: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疑义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22539041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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