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0﹞364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477号)要求,2022年11月24-25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申报的省级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并经公示无异议,现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1家单位(见附件1)为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5家单位(附件2)为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种质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
附件:1.辽宁省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2.辽宁省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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