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省级智慧旅游景区评定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现场会评、实地查验,厅党组研究,拟确定辽宁省第一批智慧旅游景区11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异议书须写明景区名称、事实理由及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来信反映的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 系 人:吕志超
联系电话:024-24854124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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