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第一批)遴选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根据《申报机构必备要求及评价细则》,通过查阅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申报机构进行了客观评价和打分。根据评审结果,下列单位在所申请承检的产品项目包中得分排名靠前,拟确定为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承检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
联系电话:024-81203773
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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