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抚顺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160kt/a负极材料建设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抚顺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160kt/a负极材料建设项目(部分验收)
建设单位:抚顺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有关内容(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附件2:监测报告;附件3:竣工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附件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翟宏虹
联系方式:18642306130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张甸街51号
抚顺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抚顺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160kta负极材料项目验收报告
2.监测报告
3.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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