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巨星矿产品分选厂年产30万吨铁精粉分选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要求,现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抚顺市巨星矿产品分选厂年产30万吨铁精粉分选项目
建设单位:抚顺市巨星矿产品分选厂(个人独资)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丁家村
建设内容:抚顺市巨星矿产品分选厂年产30万吨铁精粉分选项目以磁铁矿粉(铁元素含量在百分之60至66)为原材料,生产铁精粉(铁元素含量在百分之68.5至70),新建一条年产30万吨精选铁矿粉生产线,主要建筑物包括一座生产厂房、一座原材料库房、一座产品库房及办公室、门卫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顺市巨星矿产品分选厂(个人独资)
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丁家村
联系人:赵总
电话:13941300909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
报告书链接:
提取码:z7as
公众意见表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评价范围内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抚顺市新抚区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群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抚顺市巨星矿产品分选厂(个人独资)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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