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要求,现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富强街
建设内容: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投资5768.6万元,对南杂木生产点生产能力进行调整,拆除南杂木生产点19500吨/年乳化炸药(胶状)(含7500吨乳胶基质)生产线(小直径),将南杂木生产点27000吨/年乳化炸药(胶状)生产线(大直径)调整为26000吨/年,新建1条12500吨/年乳化炸药(胶状)生产线,将2500吨/年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生产系统调整为3000吨/年(现场混装车3台),新建1套10000吨/年乳化炸药(胶状)(混装)生产系统(现场混装车8台)。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富强街
联系人:徐明亮
联系方式:13946780199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57757759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
报告书链接: 
提取码: r9ue
公众意见表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评价范围内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抚顺市新抚区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群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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