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鑫赢鸡养殖场新建鑫赢鸡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鑫赢鸡养殖场新建鑫赢鸡养殖场项目;
(2)建设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山城镇四道碱厂村;
(3)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鑫赢鸡养殖场;
(4)建设性质:新建;
(5)占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约34037.9m2(51.0569亩);
(6)投资总额:2000万元;
(7)行业类别:A0321鸡的饲养;
(7)生产规模:年出栏肉食鸡120万只;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6人,年工作日365天,三班制,每班8h。年生产5个批次,每个批次42天。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2_0NaPSAT5db4OgZ6pIgw 提取码: hv85
三、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鑫赢鸡养殖场
联系人:白杨 电话:131-8827-4433
邮箱:47902747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若干建议,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清原满族自治县鑫赢鸡养殖场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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