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评内容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及途径
电子版报告查阅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dvR09c_XXSHlHl5uDWEoA
提取码:ybhz
纸质版查阅地址: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为评价区范围的居民,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村庄、住宅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通过如下网站(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获取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
联系人:吕柏欧
联系电话:137098012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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