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营盘联络线3#阀室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营盘联络线3#阀室改扩建工程
2. 建设地址:辽宁省盘锦大洼区张家洼子南
3. 建设内容:本工程在营盘联络线3#阀室附近新建大洼分输站,设计压力10MPa,盘锦祥泰分输支路设计输量3.2×108Nm3/a。大洼分输站主要功能为接收营盘联络线来气,经过过滤、计量、调压后向下游输送。营盘联络线3#阀室由监视阀室调整为监控阀室。站场联络线长度约66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2. 建设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1501室
3. 联系人:候先生
4. 联系电话:0416-7074011
5. 联系邮箱:houzhe@pipe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评价机构名称: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评价机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1号楼13层1305-19室。
3. 联系人:申工
4. 联系电话:15280933618
5. 邮箱:35227428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提取码: jc9n
2、公众意见表填写注意事项:
①请真实反映自己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冒用他人信息填写,禁止弄虚作假;
②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联系方式。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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