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规划范围: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共划分为8个区块,总面积892.4019公顷。其中区块1占地面积1.6372公顷东至莲岛河,南至方晓村内部路,西至黑大线,北至黑大线;区块2占地面积270.9692公顷,东至抚西河,南至沈吉线,西至方北线,北至孤家子村;区块3占地面积69.2170公顷,东至康乐村,南至沈吉高速,西至方北线,北至上寺水库南;区块4占地面积8.3355公顷,东至方北线,南至马金村内部路,西至马金村山边,北至山长线;区块5占地面积7.5231公顷,东至方北线,南至马金村,西至岭西村,北至上马线;区块6占地面积10.0369公顷,东至鹿甸,南至施大线,西至牛家西沟,北至四家子村;区块7占地面积43.2650公顷,东至施大线,南至沈吉线,西至抚西河,北至铁路;区块8占地面积481.4180公顷,东至关岭村村民委员会,南至浑河,西至抚西河,北至大柳卫生院。
(3)产业定位: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以“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经济发展新引擎”为总体目标,坚持产城共融发展战略,着重发展先进的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突出产业发展,推动跨越发展,着力建设一个科技型、创新型、智造引领的多功能生态型经济开发区。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韩工(邮箱:2559908664@qq.com)
单位联系方式:024-5750303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南路32-1号
联系人:王工(邮箱414171150@ qq.com)
单位联系方式:1584131992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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