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热镀高铝锌渣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宣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热镀高铝锌渣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 鞍山市立山区红旗路(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245万元。建设选址于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再生作业区炼锌区域。项目内如具体如下:
1、拟在现有生产厂房内新建一套真空分离炉及其配套设施,年处置能力0.2万吨,其中高铝锌渣0.15万吨,废锌铜渣0.05万吨;生产再生锌锭0.075万吨/年、再生铝锭0.058万吨/年、再生铜锭0.048万吨/年。
2、对现有锌渣提纯系统进行扩建改造,改造后锌产品产能由0.4万吨/年增加至0.6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
联系人:贾昌杰
电话:1399800259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力萍
联系电话:13324221726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有意见标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可以将意见表邮寄到建设单位或发至aglyjszl@ansteel.com.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
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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