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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第3号)

2022-08-26 08:59:01    来源:沈阳日报 分享到: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第3号)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对市人民政府提报的《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内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二、征求意见的时间,自公告见报之日起,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通信地址: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26号)   邮政编码:110823

  传真:(024)22736400 22736151

  电子邮箱:syrdfzwzqyj@163.com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马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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