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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2024-04-10 09:26:20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关于《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0日

关于对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完成情况

  (一)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1年4月7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邀请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挑战与机遇”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按照省委要求,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合的重要论述”纳入《2022年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适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省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12月29日,省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第9次学习会,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学习研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省委宣传部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引导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员干部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中关于加强正面宣传的相关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将其纳入每季度宣传报道意见下发各地区各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有效引导舆论,为我省生态环保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向各市委宣传部、省直主要媒体印发《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效宣传报道的通知》等,组织省直主要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全面展示我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二是加强社会宣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社会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持续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召开“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介绍我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举措和相关成果。四是加强网上宣传。组织省直主要媒体改进报道方式,创新报道手段,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全媒体的宣传格局,不断增强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创建考评。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创建考核体系,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严格测评。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责任编辑:万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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