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6号)要求,经辽宁省评选机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沈阳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鞍山市科学技术局3家单位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张金钰、卫静波、沈诗琪、翟贵东4名同志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
现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辽宁省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先进集体
序号 集体名称
1.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
2. 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3.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先进工作者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和职务
1. 张金钰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联盟建设与攻关服务处(规划与平台处)副处长
2. 卫静波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协同创新与成果处一级主任科员
3. 沈诗琪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规划与平台处一级主任科员
4. 翟贵东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规划与平台科科长
联系人:省科技厅人事处 陈相宇 电话:024-23893018
附件: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辽宁省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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