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时间:2022年8月24日9:00体检报到。
2.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3号楼。
3.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辽宁省金秋医院)。
4.项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持有“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及出示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体检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11.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要求
1.来自常态化防控地区的受检者须持出发地或本市的纸质版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受检者须持沈阳市纸质版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员核酸检测结果不作为有效依据。
2.14天内有发热、新冠相关症状、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患者接触史人员不予体检;从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解除隔离的受检者,体检当天需提供隔离管理方出具的纸质版解除隔离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照第1条核酸要求);来(返)沈的入境受检者:实施严格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后,体检当天需提供隔离管理方出具的纸质版解除隔离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照第1条核酸要求)。
3.请考生将新冠流调表(即辽宁省金秋医院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见附件2。在体检前一天或体检当日进行认真填写,尤其是两周内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时,体检当日将填写好的纸质版流调表交给护士。
附件:
1.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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